田家庵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补工业短板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业强区战略不动摇,把培育和发展规上工业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和产业升级,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径,围绕专精特新方向,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净增规上工业企业43户以上,总数达86户以上;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5户以上,总数达39户以上;净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5户以上,总数达30户以上;净增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户以上,总数达24户以上。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政策赋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实施“八企”培育工程。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实行梯次培育。
积极组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的省级创新型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落实好区级配套资金。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增的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增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6万元。对已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1亿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6万、7.5万元。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奖励6万元、7.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金融赋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贯彻落实《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市级相关支持制造业发展金融扶植政策。建立拟入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支持拟入规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拟培育规上企业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逐年提高。用好区级产业基金,加大专精特新融资支持力度,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补申报工作。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拟入规企业打造“设备贷”“知识产权贷”“政采贷”“园区贷”等信贷产品。提升拟入规企业信用额度,通过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解决拟入规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申报,纳入市级上市(挂牌)动态后备资源库,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时兑现有关财政奖励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融资担保机构在按照省规定的优惠担保费率标准下开展的为企业担保的贷款业务,区财政积极兑现省、市对担保费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
(三)实施创新赋能,激发企业创业活力。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占比。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推荐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奖励,享受科技计划项目指标单列以及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开展校企合作且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企业,享受国家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技术交易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当年研发投入占上一年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的,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1.5万元、2.5万元;年度研发经费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率高于30%、40%、50%的,分别一次性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
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各类“双创”载体,参与各类“双创”大赛。培育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两年建设双创基地不少于1个,对首次获评省级双创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双创基地每培育一户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该双创基地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荣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荣获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5万元。支持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专业性展会,组织参加“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展会活动,对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境内外展会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对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费在省、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数字赋能,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制定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提升制造业品质品牌。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对于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1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对规上及拟入规工业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的,按照项目购置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淮南市工业转型省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支持重点银行建立数字化改造名录库,通过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融资,对企业为数字化改造产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贷款,在未享受省、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率)的25%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企业实施重点改造项目,并进入《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且未获得省、市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数据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推进机制。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工作,将四类企业发展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四类企业培育库,每月开展动态更新监测,按月调度、按季“赛马”、按年考核,突出奖惩激励导向,梯次培育,实现倍增。
(二)加强财政扶持。区财政设立专项产业资金,称号类的实行免申即享,补助类的通过业务标准化和数据比对,最大程度实现免申即享,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合理运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原则上只对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工业企业予以扶持或奖补。
(三)强化双招双引。加快建设并依托安成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围绕四大新兴产业,全力以赴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在安成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快速集聚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力开展“创业淮南”行动,激励本土企业二次创业,并享受招商引资同等政策,加速汇聚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创优营商环境。推行顶格服务机制,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发布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清单,直达培育企业。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先进典型,讲好企业家故事,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