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2〕94号)要求,启动我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皖科高秘〔2022〕94号”要求组织网上注册登记提交相应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三、申报材料: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一正两副,二是预审核材料一式一份(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辅助账),以上材料分别胶装,并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备查。
四、申报时间: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意见。于2022年5月13日前(第一批)、8月12日前(第二批)集中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 锋 3895632
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 郜合新 3022145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马小玉 2329077
濉溪县科技局 程瑞红 6077332
相山区科技局 张亚丽 3193643
杜集区科技局 孙二猛 3091589
烈山区科经局 刘子锐 4085077
高新区科创局 毛宏建 3197616
煤化工基地科创局 高若男 3228026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淮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2〕94号).pdf
附件:2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模板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辅助账模板.xls.xls